尊敬的各位代表: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保证。全市各级人大代表要以全力助推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为重点,积极支持和参与精神文明建设。特此向全市各级人大代表发出倡议:
一、做文明行为的践行者。
我们要模范遵守《市民文明公约》《市民公共行为规范》,切实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做起,说文明话、办文明事、走文明路、行文明车、做文明人,以实际行动彰显人大代表的时代风采和良好形象。
二、做道德风尚的传播者。
我们要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崇尚社会公德、善做好人好事,崇尚职业道德、争相爱岗敬业,崇尚家庭美德、注重家风家教,崇尚个人品德、提升自身修养,以崇德向善的共同行为,凝聚起积极向上的强大正能量。
三、做弘扬文明的引领者。
我们要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先锋模范作用,在各自岗位上,建一份铮言、办一件实事、带一个群体、促一方工作,带头开展移风易俗,反对婚丧大操大办,摒弃低俗恶俗行为,崇尚勤俭节约,弘扬时代新风,为文明城市常态化建设添砖加瓦。
四、做遵纪守法的示范者。
我们要带头遵纪守法,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践行群众路线,自觉接受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要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广大群众,推动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再上新台阶。
各位代表,倡议源于责任,参与彰显素质。让我们勇于担当,冲锋在前,积极投身到全市精神文明建设工作中来,加快建设“北方水城、美丽迁安”,朝着打造资源型城市转型中国范例的目标奋勇前进!
倡议人: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