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发动内战的原因是在抵制参政扩大化的政治体制下发生的,是国民党政府未能建立一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参政模式体制的必然结果。国民党政府无法为新的社会力量提供参政的管道,无法为新的上层分子提供参加政府的机会,而当时被排斥于政治之外的社会力量又具有参政的强烈愿望,国民党政府由于不给新的社会力量参与政治体系的机会,就迫使它们变成革命的集团,发动一场革命,建立新的政治体制。
国共内战大致分为两个阶段:1927年至1937年间为国共内战第一阶段,1945年8月至1949年9月为国共内战第二阶段;而狭义上仅指第二次即解放战争。国共内战交战的组织共有两方,一方为中国共产党及其军队(第一次内战为中国工农红军,第二次为中国人民解放军),另一方为国民党统治当局及其军队(“国民革命军”以及1947年行宪后到1949年的“中华民国国军”)。整个战争共分为两次,中国国民党称为“剿匪战争”与“抗共卫国戡乱战争”,中国共产党则称为“土地革命战争”(或“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与“中国人民解放战争”(或“第三次国内革命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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