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井盖购销合同
供方: 需方: 项目名称:
供需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协商一致,就该项目球墨铸铁井环、井盖的买卖事宜,同意按下列条款签订本购销合同(以下称“本合同”):
二、 质量要求:产品符合国标GB/T 23858-20--的的要求及欧洲EN124标准的要求,供方提供产品出厂合格证。
三、 质量保证:排除人为使用不当及不可抗外力的因素,供方对产品质量提供 个月质保期及质保金为结算总金额的%(由本工程竣工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之日起计),负责质保期内因产品自身质量问题产生的维修、更换。如因基础沉降、不平整或施工质量等原因造成井盖或支座变形、断裂等情况不在本承诺范围。
四、 交货期限:本合同签署后个工作日内,供方向需方开始供货。
五、 交货方式、地点及费用负担:供方负责将货物运送到 ,并承担长途运费;需方负责卸车。 六、验收方式:需方应指定(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为收货人,对货物的外观、型号、规格及数量进行验收;指定收货人代表需方对供方所移交货物予以受领、妥善保管,并在供方的《发货清单》上签字确认验收。需方如有任何异议,须于收到货物当时提出。七、 结算方式:货到签收后,需方在每个月底结算一次,结算按实际送货数量为准。供方须提供相应的《发货清单》及收据。
八、货物所有权的转移:对于各批货物,自需方结清该批货物价款时,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但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需方指定收货人签收货物时起由需方承担。如需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结清货款,供方有权收回货物,由此造成的额外费用由需方承担。
九、 自然不可抗力:由于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时,供需双方应提供有关公证机构所出具的证明,并且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
十、保密:供需双方有义务保守有关商业机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否则,另一方有权对因此造成的损失追究泄密方责任。本条规定即使本合同终止仍持续有效。
十一、违约责任:本合同经双方正式签署后即行生效,任何一方均需严格履行有关义务;如有违约,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如需方不按照本合同规定如期付款,供方有权收回货物、停止履行协议、向需方追索有关货物的装卸及运输费用,并保留追究需方违约责任的权利。
十二、争议的解决: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就本合同纠纷向广州市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其裁决为最终裁决,双方应无条件服从。
十三、 其他事项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 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时即生效。供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需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