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促进 学校(以下简称学校)与 (以下简称企业)的战略合作,双方根据“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达成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并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书。 一、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
为了使双方的战略合作紧密有效开展起来,成立战略合作领导小组,战略合作领导小组的组长为:
战略合作框架协议范本战略小组履行以下职能:
1、制定双方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的各方面具体内容和计划;
2、探索学校与企业协同发展的新型合作模式,实现适应企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人力资源开发、技术服务、科研成果转化等全方位一体化链接;
3、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协调合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二、双方战略合作合作领域
1、学校在企业挂牌设立校外实践教学基地,企业协助学校相关专业完成围绕企业所开展的有关产学研活动。
2、企业为学校提供学生顶岗实习、就业实训岗位。学校可根据人才培养计划,每年派选一定数量的学生,到企业进行岗位实习。
3、学校为企业的人才需求进行定向培养。企业根据实际需求,可委托学校进行人才定向培养(含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组建订单班;学校根据企业要求,实施针对性教育。
4、加强双方互相交流,学校聘请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担任学校客座教、
专业指导委员会委员和专业培训指导员,参与学校有关专业的建设与指导,为学校的学生提供职业规划发展指导。
5、经过双方协商,企业为学校教师提供“双师型”教师实习实践及培训机会。
6、对于具有发展前景的项目双方进行人财物的可行性论证,共同开拓的领域或新的市场。 三、战略小组下设联络员
校企合作的学校具体经办部门为 系。
学校联络员: 系 企业联络员:
联络员主要负责双方对口联络及日常工作的处理。 四、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从签字日起生效。
本协议未尽事宜可以由战略合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进一步协调。
代表 代表 (公章) (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