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点地区工作要求
200 年是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全面启动阶段。各试点地区及所在省要做好各项基础工作,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规章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制定合理可行的工作计划,积极稳妥地推进试点工作。
上半年,主要是开展基础工作,修改完善试点方案,制定劳动力开发就业计划。各试点地区要在总结现有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加强基础调研工作,全面掌握农村劳动力资源和就业的基本情况,建立劳动力开发就业数据库。在此基础上,对试点方案和劳动力开发就业计划进行必要的补充和完善,使所确定的试点目标任务、工作步骤和对策措施切实可行。
下半年,主要是研究制定针对试点内容的政策措施。各试点地区要根据本地区试点内容,研究拟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对方案或计划中所提出的对策措施,要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并着手拟定。既要总结吸收实践中已有的成功经验,又要大胆探索,有政策突破,有制度创新。
试行城乡统筹就业的地区,要研究制定城乡就业融通、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政策和制度。研究农村劳动者进入城镇就业的社会保障政策。同时,探索如何建立面对城乡所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和就业服务体系。
开展转移培训试点的地区,要研究建立统筹规划、分工明确、协调运作的培训工作机制。探索如何依托现有条件和设施,扩展农村职业培训和推动培训的市场化、社会化。
开展西部开发就业的试点地区,要围绕西部大开发的整体推进,研究制定促进农村劳动力资源开发的政策措施。同时,进一步完善西部劳务协作区的协作机制,为扩展西部劳务协作奠定基础。
开展返乡创业试点的地区,要研究确定创业培训、创业指导的计划目标和方式方法,完善鼓励扶持返乡创业的政策措施。
与此同时,还要做好工作人员培训、经费安排、宣传发动等工作。按照总体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全面实施试点工作。
二、国家项目指导小组工作安排
为指导好试点地区的试点工作,200 年国家项目指导小组拟开展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召开指导小组会。1月中下旬,在北京召开指导小组会,讨论审议指导小组工作安排。会后下发20xx年工作安排,以指导试点地区做好200 年度工作部署。
2.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把调研和指导试点结合起来。边调研边指导边检查,以调研促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农村富余劳动力研究、城乡统筹就业调研、农村职业培训工作研究、劳务输出调研。同时,指导试点地区所在省做好相关调研和政策研究工作。
3.开展专题研讨。七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形成关于我国农村就业问题的总体研究报告,提出促进农村就业的政策意见和建议;一季度,召开农村就业统计与调查专题座谈会;三季度召开小城镇就业政策研讨会;四季度举办农村劳动力开发就业试点工作研讨班,交流试点工作情况,为试点地区提供政策研究和咨询服务。
4.对试点地区提供指导和服务。
(1)上半年,指导各地搞好工作人员培训。
(2)二季度,指导东部地区与中西部试点地区的农村职业培训机构、职业介绍服务机构开展对口帮扶、技术援助、人员培训和经验交流等活动。
(3)三至四季度,组织试点地区农村职业培训基地或职业培训集团师资的业务培训。结合开展西部劳务协作活动,指导西部劳务协作区工作人员进行劳务协作、信息技术及劳动力市场管理和服务等方面的业务培训。
(4)为经济困难、工作积极的试点地区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国内考察提供帮助。
5.开展工作督查和评估。加强试点工作的督查和评估。今年要对10个以上省的试点地区工作安排和实施进展情况进行调研,覆盖面要达到试点地区的三分之一。年底,对试点地区年度试点工作进行阶段性评估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