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礼是男方送给女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参与财产分割。退还彩礼等规范化政策旨在避免农村家庭返贫,没有禁止收受彩礼的强制性规定。男方符合三种情况之一可索要已支付的彩礼,但需在双方离婚条件下。彩礼属於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女方的,因此彩礼属於女方的个人财产,不属於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彩礼不参与财产分割。相关司法解释主要是在退还彩礼等规范政策,让彩礼更人性化,避免农村家庭因彩礼而返贫,并没有禁止收受彩礼的强制性规定。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如果符合以下三种情况:(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2)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第二项和第三项应以双方离婚为条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