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这一要求顺应了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的现实需要,回应了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是我们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特别是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必须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要深化对纪律建设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强化纪律是针砭时弊之举、治国安邦之策。党的以来,我们党从改进作风入手,坚决反对“四风”,严明党的纪律,严厉惩治腐败,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捍卫了党的纪律的权威性。但也要看到,近些年来,纪律松弛的现象在党内较为普遍,个人主义、自由主义、利已主义、好人主义的问题仍比较突出,违反党的纪律的现象在一些领域甚至相当严重,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治理,势必严重危害党的肌体健康、危及党的执政地位。当前,我们党正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历史使命越光荣,奋斗目标越宏伟,执政环境越复杂,越要增强忧患认识,越要强化党的纪律建设。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更加自觉地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战略决策上来,统一到中央对反腐败斗争的总体部署上来,切实把纪律建设“挺在前面”,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的要求落到实处。一是要加强纪律的宣传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对党纪的敬畏感,使广大党员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做到令行禁止,不违纪、不逾规,切实把党的纪律立在党员干部的脑海里、心坎上、行为上,使守纪律、讲规矩成为党员干部的自觉行为。二是要按照明确规范、完整系统的要求,及时清理、修订和完善党内法规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划定纪律“底线”和“红线”。我省这一年将制订实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办法、主体责任约谈办法、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廉述责和接受评议办法等一揽子制度,探索建立省辖市巡查制度,通过为党员干部行为立好规矩、划定底线,进一步把党规党纪的篱笆扎紧,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三是要在严查违纪行为上下功夫。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切实加强对党的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持抓早抓小,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触犯了纪律就要及时处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函询约谈,把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发挥纪律的正面引导和惩戒警示两个方面作用。四是要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作为各级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强化责任认识,狠抓责任落实。明责才能使其知责,问责才能促其尽责。各级党委(党组)要经常反思,工作中有没有党不管党、治党不严的问题,有没有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现象。对出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的,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严肃追究领导责任,切实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
纪检监察机关要树立更加强烈的担当认识,带头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治人者必先自治,责人者必先自责。作为监督执纪者,要增强纪律观念和规矩认识,带头遵守纪律,严格按规矩办事。要牢固树立“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的认识,坚决克服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对一切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敢亮剑、出重拳,决不让纪律成为“稻草人”。监督执纪纪律是政治纪律,要切实强化监督检查,确保监督执纪活动处于纪律的“红线”之内,决不以纪律做人情,决不拿原则做交易,决不把监督执纪权变成谋取私利的工具,忠实履行纪检监察职责,坚决维护好、执纪好党的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