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具体情形有哪些
1.公司资本显著不足。
2.公司人格虚幻。
公司人格虚幻,是指公司表面上具备独立的法人人格,但实际上公司财产与股东财产混同,公司人格被股东人格吸收,股东即公司,公司即股东。
3.数个公司的董事长为同一个人。
4.利用公司规避法律义务。
《公司法》
第二十条
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