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确认为生产、经营伪劣兽药罪的情形分别有:超过有效期的;因变质不能药用的;因被污染不能药用的;兽药成份含量与国家标准、专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规定不符合的;其他与兽药标准规定不符合,但不属于假兽药的。《兽药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劣兽药:
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
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
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
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