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购房合同签订后一直没有给备案的,购房人应督促开发商尽早办理备案。此外,购房人可以查询开发商的五证是否齐全,是否具备销售许可,如果不具备的,购房人可以尽早办理退房手续。《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