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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物致害侵权责任是怎样认定的?

2024-04-21 来源:爱go旅游网

动物致害侵权责任认定:

1、须有动物致人损害的行为;

2、须有损害结果;

3、动物致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有因果关系;

4、动物的饲养人或管理人主观上有过错。

一、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情形有哪些

因新产品制造方法发明专利引起的专利侵权诉讼,由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对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承担举证责任;

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加害人就受害人故意造成损害的事实承担举证责任;

因环境污染引起的损害赔偿诉讼,由加害人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及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建筑物或者其他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其无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饲养动物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就受害人有过错或者第三人有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因缺陷产品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产品的生产者就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承担举证责任;

因共同危险行为致人损害的侵权诉讼,由实施危险行为的人就其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承担举证责任;

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二、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无过错责任的适用范围: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的,监护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2、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致人损害的,用人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3、提供个人劳务一方因劳务致人损害的,接受劳务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4、饲养的动物致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5、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之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机动车一方承担无过错责任;

6、因环境污染致人损害的,污染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7、高度危险责任中,从事高度危险作业者,高度危险物品的经营者、占有人承担无过错责任;

8、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承担无过错责任;

9、建筑物倒塌致人损害的,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无过错责任。

三、被狗咬伤饲养人负什么责任

被狗咬伤饲养人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是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如果是饲养人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若是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六条

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造成的,可以减轻责任。

第一千二百四十七条

禁止饲养的烈性犬等危险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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