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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过错方可否要求损害赔偿

2024-04-08 来源:爱go旅游网

无过错方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因一方重婚,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家庭成员的等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向过错方请求损害赔偿。根据以上的法律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不能向另一方主张损害赔偿,只有在最终离婚的时候,无过错方才能主张损害赔偿。

一、离婚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赔偿

离婚后还可以提出赔偿。一方存在以下情形的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其他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法律规定离婚赔偿只能由无过错方提出,并且要求提出的时间是离婚的当时或离婚后一年内。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起诉离婚另一方有外遇怎么办

起诉离婚另一方有外遇的,请求离婚的一方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律规定如果一方有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行为,经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并且对于婚姻中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但是如果外遇行为不属于过错情形,则另一方不能请求损害赔偿。

三、夫妻离婚的时候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吗

不可以向第三者索赔。夫妻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等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即受伤害方仅仅能向婚姻关系的另一方请求损害赔偿,并不能向第三者主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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