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资格
证丢失后 的补办流 程:个人 向原发证 机关提出 补办教师 资格证书 的书面申 请;本人 档案中存 放的教师 资格认定 申请表或 教师资格 过渡认定 申请表; 在公开发 行的报刊 上刊登遗 失声明( 内容包括 :姓名、 教师资格 证号等) ;小二寸 近期彩色 免冠照片 1张;身 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1份等。小编还为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可能对您也有帮助:
职称证书丢失了能不能补?怎么补?
职称证书丢失后可以申请补发。具体补发流程如下:
1. 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补发(更换)登记表》。
2. 根据要求填写表格,并在指定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声明内容需包括持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遗失证书的名称、单位名称、专业类别、职称级别、取得证书时间及证书编号等信息。
3. 提交完成的表格和相关材料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请补发证书。
4.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审核提交的资料,并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补发新证书。
在申请过程中,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 《专业技术资格证补发(更换)申报表》。
2. 提交获得该职称时所填写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的原件,或者由人事部门档案室提供的加盖审核章的复印件,确保字迹清楚、可辨认。
3. 提交登有本人遗失声明的报刊。
注意事项:
1. 自2019年7月起,初级、中级和高级职称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而是采用电子证书形式。对于在此前颁发的且未录入电子证照库的纸质职称证书,若丢失,应按照上述流程补办。
2. 实施电子证书后,不再统一发放纸质证书。职称电子证书具备电子印章、验证码、二维码等数字化防伪功能。经核准公布部门电子印章加盖的职称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可作为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或岗位聘任的有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