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不支付加班费的做法,是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劳动者可以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同时要求公司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发被克扣的加班费;也可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