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式一:单位车辆申领进沪车辆通行按照“单位自审、公安机关复核”的原则进行。申领单位对申领车辆的从属关系、年检情况、出入上海市界需求等情况进行自审后,到单位实际经营地或注册地所属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派出所在受理后5个工作日内根据复核结果予以核发。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是经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书面申请;
二是由本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责任书;
三是工商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政府机关等除外);
四是进沪车辆通行证>车辆审核表(单位)和进沪车辆通行证>驾驶员审核表(单位);
五是申领车辆和驾驶员信息汇总电子表格。申领车辆驾驶员涉及外国人和中国港澳台居民时,按照第三种方式申领。     方式二:私人车辆车主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按照“个人申领、公安机关核发”的原则进行。由申领车辆车主到其户籍所在地或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进沪车辆通行证,公安派出所根据审核结果予以当场核发。申领时需提供以下材料:一是进沪车辆通行证申领表个人;二是车主本人签署的承诺书;三是车主本人身份证(居住证、临时居住证)、机动车驾驶证和行驶证原件;四是车辆需由他人驾驶的,车主还应出具授权驾驶委托书。   
拓展资料:如果是的话,车主本人携带身份证、本人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到所辖区街道派出所,都有专门办理窗口,填个申请表格签个字就可以了,免费的。
注意:必须是车主本人,三证必须齐全而且要原件,否则就白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