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的。因为一般情况下,法院不会通过打电话、发短信的方式,只会给寄传票的方式。但是特殊情形,比如说案件按照简易程序审理,若法官通过短信方式通知当事人,可以拨打通知的法院的电话或者亲自到法院询问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在案件受理立案后会送达书面的传票,传票上载明案由、开庭时间、地点。如果其他方式通知开庭,可以到通知法院去询问,并领取传票,是真是假必须以法院的传票为准。所以在此提醒广大网友、广大群众,在日常工作生活中,千万不要轻信那种来历不明的电话、短信,千万不要轻易透露自己的身份和银行卡的信息,如果有疑问的话,要及时打电话给公安机关,哪怕向亲友、记者以及比较有见识的人询问一下、了解一下、核实一下。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