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上户口的办理方式如下:
1、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2、带着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入户通知单到所在街道办事处盖章;
3、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带齐父母双方户口本、身份证、结婚证、孩子的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
一、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办理出生证明方法如下:
1、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2、单亲《出生医学证明》只填写父或母一方信息,如需开据双亲出生医学证明需提供DNA亲子鉴定书。
二、无结婚证小孩归属具体如下:
1、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2、如果子女满8周岁的未成年人应考虑子女的意见;
3、以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准许;
4、已满2周岁以上的子女首先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如协商失败就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综上所述,没离婚和别人生孩子上户口需要凭出生证到所在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没离婚和别人生的孩子,当事人无法提供父亲与婴儿的亲子鉴定书的,经婴儿母亲签字同意,填写单亲声明,可按照单亲办理,否则不予办理,单亲婴儿只能随母方姓氏。
一、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哪些手续
给新生儿上户口需要的手续需要视情况而定:
1、合法生育孩子的,上户口手续具体如下:
(1)医院出具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复印一份;
(2)凭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具“新生儿入户通知单”;
(3)父母携带好身份证,户口簿,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派出所;
(4)入户地街道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出具的计划生育证明;
(5)生育一孩的,需要提供母亲的计划生育服务证;是生育二孩的,需要提工单位开具的二胎审批表;
(6)超过一个月申报,提交婴儿未随户口在外市县父或母一方入户的证明:
(7)去所在街道的派出所户籍科办理户口登记即可。
2、超生小孩入户需要的手续如下:
(1)需要提供申请人的书面申请、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提供出生医学证明或双方关系证明;
(2)已缴清规定的社会抚养费;
(3)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意见,由主管所领导签署意见,报县公安局或者城市公安分局户政部门审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