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情况,出轨包括同居和一夜情
(1)与第三者同居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出轨方损害赔偿。
理由: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其中第(二)与他人同居的,就是对该行为的规范,也即请求依据。
(2)若与第三者只是一夜情关系,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最终离婚的。无过错方无权请求损害赔偿。
理由:一夜情不等于同居,这里的同居是指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即长久的生活在一起)。因此无法适用《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第(二)项规定请求赔偿。
一、对方因出轨导致的离婚要求精神损害赔偿能赔多钱
首先要明确的是,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无过错方有权利向过错方索要精神赔偿,这个赔偿具体包含两个方面,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法院判决主要就是衡量这两个方面,这里的物质赔偿可不是分共同财产的物质,这里主要指的是你搜集对方出轨行为的花销,比如交通费了、起诉费了、误工费了等等,当然这个是需要你提供证据的,比如发票什么的,相对来说是个固定的数字。另外一个部分的精神赔偿费,这个是有弹性的,这个就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
对于精神损害赔偿,这个在法庭上主要考量的就是对方的危害程度,对方因为出轨对无过错方造成了多大的影响,主要是精神方面的,包括家庭成员的,比如说对方出轨,无过错方父母被气病了,或者无过错方抑郁了,都是考量因素,第二就是考量出轨的类型,也就是说恶劣程度,比如说单纯的玩玩肯定没已经整出了孩子严重,后者肯定要赔偿多一点,还有就是时间长短,出轨一个月和出轨十年的考量肯定是不一样的。
还有就是这个数额的确定,对方出轨给无过错方造成的精神损失衡量标准不好确定,这个赔偿也是多少不等的,纵观这些年的案例,有几千块的,也有几十万的,但是最常用的也就是在五千到五万之间,这个主要还看当地的经济水平和当事人的收入,一个打工的你判他几十万一辈子都还不完,这也是法律所不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