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分红的程序是:
1、弥补公司亏损;
2、提取公司的百分之十的利润作为公司的法定公积金;
3、提取公司的任意公积金;
4、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或者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方式分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六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有限责任公司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一、公司收益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依照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当年税后利润分配规定的法定顺序是:
(1)弥补亏损,即在公司已有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时,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2)提取法定公积金,即应当提取税后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提取任意公积金,即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提取任意公积金,任意公积金的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定。任意公积金不是法定必须提取的,是否提取以及提取比例由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决议。
(4)支付股利,即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利润应分配给股东,即向股东支付股息。公司只能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后,才能将所余利润分配于股东。这表明,公司向股东分配股利,必须以有这种盈余为条件。
二、公司挂于帐上的税后利润应如何处理
历年留存的税后利润,实质上是未予分配的股东权益。在公司注销,股东分配取得公司剩余财产时,即意味着上述利润向股东的分配,因此,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对此,《关于个人所得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穗地税发[2004]64号)第十五条关于个人投资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税后利润征税问题有明确规定,即:对于全部或者部分由个人投资者兴办的有限责任公司,在申请注销办理税务清算时,其结余的盈余公积以及未分配利润,在依法弥补企业累计未弥补的亏损之后,应按个人投资者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的所得,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因此你公司应按照上述规定对挂于帐上的税后利润作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