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1、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子女可以通过送养,断绝父子关系。成年亲生子女是不能与父母断绝父子关系的,成年养子女可以协议解除。
2、血缘关系是无法断绝的,同时,父母对子女的抚养和教育,子女对父母的赡养和扶助的法定义务,不能规避。
3、根据父母子女关系的产生原因,将父母子女关系分为两大类:一是通过生育形成的,为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二是抚养关系形成的,为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二十六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第十六条 父母因外出务工或者其他原因不能履行对未成年人监护职责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