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法定代表人跑路,公司将以自由的资产承担相应的债务。
监事如果没有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的,一般不用承担责任,如果其利用职权损害公司利益,则也可能承担相应的责任。
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察机关的成员,又称“监察人”,负责监察公司的财务情况等。
一、股东之间的连带责任叫什么
一般是指股东的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利益,因此需要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其实,不仅是股东可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也是可能承担责任的。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股东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虚假出资;
2、出资不到位;
3、抽逃出资;
4、公司清算未依法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
5、执行未经确认的清算方案;
6、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进行清算;
7、股东怠于履行义务,致无法进行清算;
8、公司解散后恶意处置公司财产;
9、提供虚假清算报告骗取公司注销;
10、股东在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清偿债务;
11、股东在清算或注销过程中有其他过错;
12、公司被撤销、注销或歇业后,股东无偿接受公司财产的;
13、一人公司与股东财产混同;
14、股东过度控制、滥用公司人格行为。
二、监事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呢
监事不享受特殊待遇,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不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如下: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2、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3、监事是公司常设监事的成员,又称监事,负责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监督职责。
由监事组成的监事称为监事会,是公司必备的法定监事。监事通常由股东代表和职工代表组成,不得兼任董事或经理。
三、股东可以为监事吗?
可以。监事,是指的公司中常设监察机关中的成员,主要的职责是检查公司的财务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根据公司法规定,在公司设立监事会的情况下,必须要有一定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因此经常有人会误认为监事不能是公司的股东。但事实上,公司法中并未有这样的规定,而且在公司规模不大、人员较少,尤其是不设监事会只设一名监事的情况下,监事通常都是由股东来兼任的。公司法对于监事的身份要求仅仅只是规定,如果这个股东担任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下,那这个股东就不能再兼任监事了,但不是因为股东不能担任监事。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52条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监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监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