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患方书面陈述应包含以下内容:1.基本事实:时间,患者症状,医生采取措施与表现等;2.院方的医疗行为存在严重过错并且造成严重后果;3.院方的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症状加剧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院方病历存在的问题等。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九条 医疗事故赔偿,应当考虑下列因素,确定具体赔偿数额:
(一)医疗事故等级;
(二)医疗过失行为在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中的责任程度;
(三)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与患者原有疾病状况之间的关系。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