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劳动者已举证证明在用人单位处劳动,但用人单位主张劳动关系不成立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交反证2、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已领取工资的情况举证3、用人单位延期支付工资,劳动者主张用人单位系无故拖欠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延期支付工资的原因进行举证4、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用人单位应就劳动者实际工作时间的记录举证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条 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