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付清房款并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分配。婚后买房为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婚前一方首付且登记在其名下,产权属于登记人,需适当赔偿另一方。婚前父母赠予的房屋为单独赠与。
法律分析
1、婚前购房已清偿,登记在个人名下,属于个人财产,不参与夫妻财产分配。
2、婚后购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平均分配。
3、婚前一方首付并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共同还贷,产权属于登记人,其须适当补偿另一方。
4、婚前父母赠与子女的房产,视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单独赠与。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