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所谓诉讼权利能力是指成为民事诉讼当事人,享有诉讼权利、承担诉讼义务的资格。它所强调的是具有作为当事人的资格,而不问是不是具有能力。具体包括:公民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法人的诉讼权利能力始于成立,终于终止,其所终止的标志是法人被注销。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