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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拒绝重疾险理赔,因为既往病史中有结节,这个拒赔理由合理吗?

来源:爱go旅游网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付,但必须合理。既往病史中的结节并不能作为拒赔理由,除非确实与当时投保者的重大疾病有直接关联。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十三条规定:保险公司应当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承担保险责任,不得无故拒绝承保。

2.《保险法》第十五条规定:被保险人应当如实告知与保险标的有关的情况,保险人要求的应当提交证明材料的,被保险人应当提交。

3.《重大疾病保险条款》第三条规定:对于任何重大疾病,保险人均承担保险责任。但是,如果投保人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或者歪曲事实,保险人有权拒绝赔付。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不能仅凭既往病史中的结节作为拒赔理由,必须有确实证据证明结节与当时投保者的重大疾病有直接关联才能拒绝赔付。若保险公司无法提供合理的拒赔理由,被拒赔者可以向保险监管机构投诉或者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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