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保险公司拒赔胰腺炎,必须有合法的法律依据和充分的证据支持。若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赔胰腺炎,需要查明责任人和具体情况,才能确定是否违法。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六条:“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发生的重大事项,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
2.《保险法》第五十三条:“保险人和被保险人可以约定保险合同生效前或者生效后,承保和不承保的范围和条件。”
3.《保险法》第五十五条:“保险人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赔偿责任,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理赔。”
4.《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过程中的诊断、治疗、护理和病情变化等情况进行书面记录,形成完整的病历,保留至患者出院或者转出时。”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以“写错病历”为由拒赔胰腺炎,需查清责任和具体情况,若无法证明保险标的发生的重大事项未通知保险人或者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拒赔则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