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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违警告怎么处理12123

2023-11-22 来源:爱go旅游网

首违警告一般是可以免除处罚的.
1.首违警告,是指车辆上牌后首单违章可免于处罚。
2.交管12123的首违警告是指对未造成交通事故或者交通拥堵,且本次交通违法发生前半年内,车辆和驾驶人在本省没有交通违法记录、以往交通违法均已处理的,可以给予警告。现场执法时,因网络等原因无法核实是否属于半年内首次违法、以往交通违法已处理的,按照首次违法作出警告。并且本次交通违法行为是属于首次违法警告的清单范围内。以下共20类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首次违法的,交通民警只进行警告,不再罚款,再次违法的,将按照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1. 外地驾驶人因道路不熟悉驾车驶入禁止通行道路的;
2. 机动车不在机动车道内行驶的;
3. 机动车违规使用专用车道的;
4. 违反警告标志指示的;
5. 违反警告标线指示的;
6. 违反规定通行路口的;
7. 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的;
8. 通过路口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者路口的;
9. 客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0. 车辆在小巷、社区临时停放不妨碍通行;
11. 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违反规定拖曳机故障车、事故车的;
12. 机动车喷涂粘贴标识或者车身广告影响安全驾驶的;
13.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的;
14.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粘贴车身反光标识的;
15. 不服从交通民警手势指挥的;
16. 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违反规定载货的;
17. 掉头时妨碍正常行驶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
18. 驾驶营运机动车不按规定上下乘车人的;
19. 擅自在机动车上安装增设灯光装置的;
20. 挂车机件不全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负责全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管理部门依据各自职责,负责有关的道路交通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条 为了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人身安全,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安全及其他合法权益,提高通行效率,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都应当遵守本法。
第三条 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应当遵循依法管理、方便群众的原则,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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