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易审判程序的特点包括审判员一人独任审判,公诉案件检察人员可以出庭,也可以不出庭,法庭调查和辩论程序简化,以及简易程序可以变更为第一审普通程序。在开庭审判前,人民法院需要确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人并保障其辩护权的行使,将开庭的时间、地点在开庭规定期限以前通知人民检察院,传唤当事人、通知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证人、鉴定人和翻译人员出庭,以及公开审判的案件在开庭规定期限以前公布案由、被告人姓名、开庭时间和地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