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宣传行为应承担赔偿责任,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修订,对商品的虚假宣传将受到处罚,最高可吊销营业执照。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提供有欺诈行为的商品或服务,应按三倍价款赔偿消费者损失,不足五百元的赔偿金额为五百元。若经营者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导致严重损害,受害人有权要求赔偿损失,并可获得惩罚性赔偿,最高为损失的二倍。
法律分析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进行虚假宣传行为,不仅需要负担行政处罚的后果,还要对消费者进行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2018年实施了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做出了修改。根据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经营者不得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以及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第八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
结语
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订,对于虚假宣传行为,经营者将面临行政处罚及赔偿责任。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于有欺诈行为的经营者,消费者有权要求赔偿损失金额为购买商品价款或接受服务费用的三倍,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对于明知商品或服务存在缺陷仍提供导致严重损害的情况,受害人有权要求依法赔偿损失,并可要求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此法律条款的实施将有力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公平竞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二章 广告内容准则 第二十八条 广告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构成虚假广告。
广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虚假广告:
(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
(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
(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
(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
(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2021修正):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五十四条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以及其他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18修正):第五章 罚 则 第五十九条 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