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毁约,但劳动者有选择就业的权利,可以合法的辞职处理,用人单位可以依据合同内容要求对相关费用进行赔偿。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辞职的应当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如果您未履行提前三十天的通知义务,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赔偿的。另外,目前劳动法律只承认劳动关系的唯一性,因此您再和单位未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和新单位不能签署劳动合同,否则属于欺骗。(不过实践中,您能够处理好时间差,也没有关系)因此,跳槽先签合同再离职是不可以的。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