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有明确的规定;
2,如果用人单位不遵照本法规定约定违约金的,当事人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3,劳动仲裁,一般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提出;
4,如果对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二、法律依据
1、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工作违约金的支付情况一般需要在劳动合同中进行明确约定,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就应当协商并达成一致,在后期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可以按照合同中规定的相关条件和支付比例来进行违约金的支付,但如果超过法律规定的比例则是不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