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婚内财产转移一般是不合法的。夫妻双方的一方在离婚前企图侵占夫妻共同财产而对夫妻共同财产对另一方进行隐藏,将夫妻共同财产转移到其他人的账户,或者不经过另一方的同意私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变卖或者毁损的一方,法院在判处离婚财产是可以少分财产甚至不分配给该方。如果在离婚后,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发现另一方在离婚前有转移财产的这种行为,可以向法院进行起诉。婚内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可以转移婚内财产。转移婚内财产,可以通过转让、赠与给第三人的方式进行转移,还可以通过债权债务进行转让。恶意转移婚内财产是无效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衍生问题:
夫妻共同财产怎么认定
夫妻双方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所有制形式作出约定,如各自所有、共同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没有约定的,采用共同财产制。夫妻的共同财产是指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