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的提取分为两类,一类是住房消费类,主要包括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偿还产权自有的住房贷款本息;租赁住房自住。另一类是非住房消费类公积金的提取。公积金的提取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而有所不同,市民在提取公积金前最好是打电话到相关部门先行咨询了解。什么是非住房消费类公积金?包括哪些方面?1、离休、退休(退职):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2、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3、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重新就业满5年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4、非本市户口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未在本市重新就业: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5、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政府部门核发的困难家庭救助证有效期内缴存的住房公积金余额均可提取。6、出国、出境定居: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7、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提取金额为职工当前缴存账户所有余额。公积金提取所需的材料需根据不同提取类型来提供,市民可准备申报材料至公积金窗口办理→中心审核通过后→公积金窗口办结。办理期限:材料齐全有效,即时办结,情况特殊需核实的3个工作日内告知办理结果。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