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气缸容量(排气量)在1.0升(含1.0升)以下的 1%
(2)1.0升以上至1.5升(含) 3%
(3)1.5升以上至2.0升(含) 5%
(4)2.0升以上至2.5升(含) 9%
(5)2.5升以上至3.0升(含) 12%
(6)3.0升以上至4.0升(含) 25%
(7)4.0升以上 4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 第七条 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比例税率)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比例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