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一般多久开庭
取保候审的案件没有具体的开庭期限。取保候审作为一种强制措施,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二、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本质区别是什么
监视居住与取保候审本质区别为期间不同,取保候审12个月监视居住6个月;执行地点不同,取保候审通常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居住的市、县执行;监视居住除了会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住处外;如果犯罪嫌疑人无固定住处的,可在指定居所执行。
三、取保候审到期后开庭前如何处理
1.案件显著轻微,不需追究刑事责任的,或证据不足,无法追究责任,要决定撤销取保候审。
2.应当追究责任的,要移送案件,或者变更强制措施。
3.在取保候审期间内被法院判决,并生效的,即开始执行判决刑法,取保候审自动撤销。
4.取保候审到期,办案单位不做任何处理,即自动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