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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衅滋事立案标准是什么呢

2024-02-20 来源:爱go旅游网

寻衅滋事立案标准为,寻衅滋事,破坏社会秩序,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他人身体伤害、持械随意殴打他人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严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生产、生活,或者造成他人精神失常、自杀或者具有其他恶劣情节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三次以上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构成该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罪的构成情况如下: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二、客观要件。客观方面表现为下列行为:

1、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

2、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

3、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

4、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

三、主体要件。本罪主体为一般主体。

四、主观要件。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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