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海关总署第54号公告规定,进境居民旅客携带在境外获取的个人自用进境物品,总值在5000元人民币以内(含5000元)的,并且限自用、合理数量,海关予以免税放行于邮寄,海关总署第43号公告指出,个人邮寄进境物品应征进口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含50元)以下的,海关予以免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