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定条件下法院可以调取微信聊天记录。网聊记录可以作为证据,但应当确定使用者身份及内容未被删除篡改。如果已经进行了篡改的聊天记录,不是真实的就不能够作为证据。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条 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
(一)物证;
(二)书证;
(三)证人证言;
(四)被害人陈述;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
(六)鉴定意见;
(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
(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