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检察机关直接进行立案侦查的14个具体罪名:
非法拘禁罪
非法搜查罪
刑讯逼供罪
暴力取证罪
虐待被监管人罪
滥用职权罪
玩忽职守罪
徇私枉法罪
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
执行判决、裁定失职罪
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罪
私放在押人员罪
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罪
徇私舞弊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二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