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渎职罪与失职罪在法律中的定义及区别

2023-11-02 来源:爱go旅游网

本文讲述了行为人及其主观目的、表现和客观条件对行为责任的影响。其中,失职和渎职是两种不同的责任形式。失职是指行为人不履行职责,而渎职则是指行为人故意违反职责,危害程度是区分行为人责任的重要依据。根据危害程度的不同,失职可视为失误,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而危害程度严重的行为人则应承担纪律责任和法律责任。

法律分析

首先,我们需要理解行为人及其主观目的之间的差异。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目的,这会影响他们的行为。其次,行为人的表现也存在差异。不履行职责是一种失职行为,因为它与履行职务行为相悖。

第三,客观条件影响程度区别。

第四,后果的危害程度区别。后果的危害程度是区分行为人责任的重要依据。同样是履行职务中的疏忽大意,由于后果的危害程度不同,其责任性质和程度可有所区别。危害程度轻微的可视为失误,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危害程度严重依据党纪、政纪规定可以追究纪律责任的,属于失职。危害程度特别严重,触犯了国家法律,且应当承担法律责任的属于渎职。

结语

行为人与其主观目的之间存在差异,行为人的表现也存在差异。不履行职责是一种失职行为,因为它的表现与履行职务行为相悖。客观条件的影响程度也不同,后果的危害程度是区分行为人责任的重要依据。危害程度轻微的可视为失误,不追究行为人的责任。而危害程度严重的行为人则应承担失职或渎职的责任,根据党纪、政纪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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