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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后员工工资应该怎么办?

2023-10-16 来源:爱go旅游网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拖欠员工的工资,员工具有优先受偿权。

如果原单位确实进行破产清算,必须考虑职工的利益问题,在企业破产法的在总则中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破产案件应当依法保障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依法追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责任”;

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以破产人无担保的财产优先清偿。破产人在本法公布之日前所欠职工的上述费用,以破产人无担保财产优先清偿后仍不足以清偿的部分,以破产人有担保的财产先于担保权人受偿。

在申报债权时,债务人所欠职工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告;

所以,建议你多关注企业破产的进程,并可联系工友去公司办公地点确认是“破产”还是“搬迁”,明确公司状况后再做进—步的打算。

回答涉及到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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