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女方,一般无法要回。离婚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更改。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故意欺骗才获得房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离婚协议需经专业律师审核,离婚不可轻率,需权衡利弊。房产分割问题引发矛盾,双方应协商解决。
法律分析
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女方,离婚之后一般是不能要回来的。因为在离婚的时候,夫妻双方都会签订离婚协议,在夫妻共同财产分配,孩子抚养权等方面达成一致,既然你在离婚时将房子过户给女方,那就证明你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表示房子归女方,而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离婚协议写明房子归女方,而离婚协议也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并且没有损害另一方的利益,不违反法律的相关规定,那么离婚协议就具有法律效应,是不可以随意更改的。
如果你有证据证明女方在离婚的时候涉嫌故意欺骗和隐瞒,通过这些方式才获得房子的归属权,那么你可以选择向法院重新提起诉讼要求再次分割夫妻的共同财产,但是如果在离婚的时候,两个人是平等自愿的,竟然你已经把房子过户给女方,那么在后面就没有资格再把房子要回去。
所以夫妻双方在离婚的时候一定要考虑清楚。在签订离婚协议的时候,一定要委托专业的离婚律师进行审核,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有不少夫妻离婚之后进行反悔,因为离婚协议是自愿签订的,一旦两个人签了名字就不能又反悔,除非能证明其中有欺诈和胁迫等情形,离婚不是儿戏,特别是涉及到利益,一定要权衡利弊,千万不要冲动处理。
随着社会不断的发展,房价也在不断的上涨,因为房子分割的问题也引发了不少的矛盾,虽然夫妻之间已经选择离婚,但是仍然围绕着房子争执不休,最终受害的还是两个人,所以在分割财产的时候一定要讲清楚,双方达成一致之后签订好离婚协议,如果两个人还存在很大的分歧,可以私下进行协商解决。
结语
离婚时,房产过户给女方后一般无法要回。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如协议明确房产归女方,且无损害对方利益、不违反法律规定,则具有法律效力,不可随意更改。如有证据证明女方故意欺骗获取房产,可向法院提起诉讼重新分割共同财产。离婚时需慎重考虑,委托专业律师审核离婚协议,以保障自身权益。离婚协议一经签署,除非欺诈和胁迫等情形,不可反悔。分割财产时应明确协商,避免争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八条 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没有约定为按份共有或者共同共有,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除共有人具有家庭关系等外,视为按份共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共有 第三百零六条 按份共有人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的,应当将转让条件及时通知其他共有人。其他共有人应当在合理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
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章 所有权取得的特别规定 第三百一十一条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据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
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适用前两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