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夫妻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资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四)知识产权的收益;,(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1、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2、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3、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由此可见,诉讼离婚是双方无法协议离婚之后的选择,法院受理案件后,会按照程序通常双方出庭答辩。针对财产分割有争议的,法院会按照离婚财产分配案件的一般原则执行。包括有利生活、照顾子女、无过错共同财产平分等原则。将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后,剩下的个人财产就不是什么问题了。,夫妻共同财产具体主要指: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双方的各项合法收入以及由该收入转化而成的各项财产和财产性权利。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自结婚登记之日起至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具体的应包括:,(一)夫妻双方各自的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性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五)一方或双方对外享有的债权。,(六)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七)其他以夫妻关系存续期的合法收入购置的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物品。,(八)婚后8年内,双方对婚前一方所有的房屋进行修缮、扩建的,修缮、扩建后的房屋的增值部分属共同财产。(九)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在其他企业中的投资。,(十)一方婚前个人所有的财产,婚后由双方共同使用、经营、管理的,房屋和其他价值较大的生产资料经过8年,贵重的生活资料经过4年,可以视为共同财产。,(十一)其他应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的处理原则:《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况,按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以均等分割的方式判决,同时,也考虑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可以有所差别。以夫妻共同财产的投资,在离婚时的处理方法: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可能会进行一定的投资,例如购买国债或股票、发起成立公司、与他人合伙经营、购买房产进行出租出售等等。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