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现行法律、法规对注册资本有下限规定,其调整后的注册资本低于法定资金数额的;
2、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
3、企业在合同或章程中对生产、经营规模有最低规模规定,其调整后的投资总额小于该最低规模的;
4、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行回收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
一、公司注册资金具体要求是多少?
(一)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及出资时间与出资方式的规定
1、一人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10万元人民币,需一次性出资。
2、二人及以上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3万元人民币,可以分期出资,首批出资不低于20%,其余注册资金可在2年内到位,其中,投资公司可在5年内到位。
3、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金为500万元人民币。
4、股东可以以货币或经评估过的无形资产等作为注册资金出资,其中,货币资本不低于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30%。
(二)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在外资企业法律及行业法规规定之外的,以公司法规定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准。
二、外资增资规定:
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规定,应按照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调整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有关规定及程序的通知》执行。其主要内容是: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能调整注册资本:调整后的注册资本数额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企业有经济纠纷且进入司法或仲裁程序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规定外方可先收回投资,且已回收完毕的等。
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三、外资企业注册资本要求有哪些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注册资本与投资总额的比例,应当遵守如下规定:
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含3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7/10。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上至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2
,其中投资总额在42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210万美元。
3、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至
3000万美元(含3000万美元)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2/5,其中投资总额在1250万美元以下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万美元。
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0万美元以上的,其注册资本至少应占投资总额的1/3,其中投资总额在3600万美元以上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200万美元。同时,该规定还规定,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执行上述规定,由对外经济贸易部会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