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办理公章首次刻章,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去行政服务中心公安窗口备案:
1、法人身份证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2、营业执照的正、副本的复印件;
3、公安局刻章备案申请表;在公安局刻章备案处进行刻章备案后,再到指定的刻章地点进行刻章。
个体户在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后的一个月内,由本人亲自前往公安机关办理公章准刻手续。
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应当凭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申请办理准刻手续。
任何单位公章的使用,必须严格遵守领导批准制度。即每次使用单位公章都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若单位法定代表人外出或因其他重要任务不能批准使用,也必须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副职等合适人员批准使用。具体经管人员不得擅自使用单位公章办理任何事情。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印章治安管理办法》
第七条
国家权力、党政、司法、参政议事、军队、武警、民主党派、共青团、工会、妇联等机关、团体的各级组织、机构需要刻制印章的,由制发机关的印章管理部门开具公函到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