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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机关批准强拆行为需要遵守的规定

2023-11-14 来源:爱go旅游网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十三条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

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六十八条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作出责令停止建设或者限期拆除的决定后,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建设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采取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等措施。

一、一般派出所如何解决强拆处罚

派出所对于房屋权利人针对房屋强拆的报警应予以受案,制作受案登记表,经过调查处理后,将处理结果告知报案人。强拆行政行为可能会受到的处罚是支付国家赔偿,当然只有满足以下规定的情形下,行政机关才有可能会受到此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二条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有本法规定的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依照本法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

本法规定的赔偿义务机关,应当依照本法及时履行赔偿义务。

第三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

第四条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财产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1)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

(2)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

(3)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

(4)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2、因为强拆想要获得赔偿的公民、单位,需要证明强拆的行政行为是违法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五条在行政赔偿诉讼中,原告应当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造成损害的事实提供证据。

派出所具有预防、制止、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的法定职责,且负有及时查处公民报警案件的义务。派出所对属于本单位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应当立即调查处理,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送达报案人。调查处理完毕后,应当告知报警人处理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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