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国有独资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是: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公司住所证明;
3、经营范围涉及许可项目的,应提交有关审批部门的批准;
4、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申请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二)全体股东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三)公司章程;(四)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五)载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姓名、住所的文件以及有关委派、选举或者聘用的证明;(六)公司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七)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八)公司住所证明;(九)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规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