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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本上有个曾用名,想问曾用名能证明出生证户口本和孩子是一致的吗?

2023-11-17 来源:爱go旅游网

新版出生证明加强了防伪标识,全国联网,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母亲信息的新生儿需经调查核实后办理出生登记。

法律分析

如果出生证和户口本上的名字不一样,就需要相关证明材料证明两者是同一人。建议到孩子的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开具相关证明,或者请求公安机关在孩子的户口本上“曾用名”一栏加上孩子在出生证上的名字予以证明。从2014年1月1日起,我国启用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第五版),旧版《出生医学证明》签发日期截至2013年12月31日。2014年1月9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公安部联合发出通知,规范新版《出生医学证明》管理。通知要求,对持有《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审验《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后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无法核定新生儿母亲信息的新生儿,不能获得《出生医学证明》。对不符合签发条件,未获得《出生医学证明》的新生儿,户口登记机关经调查核实后,依照有关规定为其办理出生登记。据了解,此前有些不符合生育第二个孩子条件的家庭从不法之徒处购买伪造的出生医学证明。在网络上搜索“出售医学证明”,很容易就找到几个号称卖出生证明的QQ号。对此,新版出生证明加强了防伪标识。新版出生证现在已经全国联网。

拓展延伸

曾用名在户口本上能否证明孩子的身份?

曾用名在户口本上不能直接证明孩子的身份。户口本主要记录个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出生日期、性别、父母信息等。曾用名是指个人在一定时期内使用的不同名字,通常与身份证件、出生证等并无直接关联。要证明孩子的身份一致性,通常需要提供出生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并进行核实比对。曾用名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但不是唯一的证明方式。因此,在确认孩子的身份一致性时,应综合考虑多种证据,而不仅仅依赖于曾用名在户口本上的记录。

结语

综上所述,要证明孩子的身份一致性,曾用名在户口本上并不能直接证明。需要提供相关证件如出生证、身份证等,并进行核实比对。曾用名可以作为辅助证据,但不是唯一的证明方式。因此,在确认孩子的身份一致性时,应综合考虑多种证据,确保准确无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婴儿出生后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婴儿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弃婴,由收养人或者育婴机关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出生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九条 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2021修正):第三章 生育调节 第十八条 国家提倡适龄婚育、优生优育。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少数民族也要实行计划生育,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其常务委员会规定。

夫妻双方户籍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之间关于再生育子女的规定不一致的,按照有利于当事人的原则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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