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铺租金是承租者给房东的租赁费用,而商铺转让费则是承租者给上一个经营者的额外费用,这笔钱并没有落到真正房东手里。因此,追根溯源,第一个商铺承租者是直接问真正房东租赁的,只要付出租金,是没有商铺转让费的。而从第二个起,商铺转让费就层层转嫁到下一个承租者。在不断的转租过程中,商铺的转让费就这样一步步被抬高,商铺转手次数越多,商铺的转让费会更高。
目前,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尚未明确规定不能收取转让费,所以,收取转让费是业主与承租者的私人约定,属于“你情我愿”。但是,收取转让费的前提应当是转让合法。何为合法呢?应当是在征得房东的同意后才可以转让。根据我国民法和合同法的相关规定,转租需要经过房东同意,否则不得转租,更别提收取转让费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屋租赁合同司法解释》第八条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租赁房屋无法使用,承租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租赁房屋被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的;
(二)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的;
(三)租赁房屋具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关于房屋使用条件强制性规定情况的